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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2 L.Hjelmslev对语言的认识中午翻书,看到哥本哈根学派的代表人Hjelmslev对语言性质的认识,表述很有诗意。
“语言,即人的话语,是永不枯竭的、方面众多的巨大宝库。……语言是人们用来构造思想、情感、情绪、抱负、意志和行为的工具,是用来影响别人和受别人影响的工具,是人类社会最根本、最深刻的基础。同时,语言又是每个人的最根本、不可或缺的维持者,是寂寞中的安慰;在十分苦恼的时候,诗人和思想家是用独白来解决思想矛盾的。在我们有意识之前,语言已经在耳边回荡,准备环抱我们最初思想的嫩芽,并将伴随我们的一生。不论是日常最简单的活动,还是最崇高的事业,或者私人生活,人们一分一秒也离不开语言。是语言赐予我们记忆,而我们又借助记忆而得到温暖和力量。然而,语言不是外来的伴侣,它深深存在于人脑之中,它是个人和家庭继承下来的无穷的记忆,是具有提醒和警告作用的清醒的心智。而且,言语是人类性格的明显标志,不论何种性格;它又是家庭和民族的标记,是人类崇高的特权。”
语言用来传达,用来思考,深植于个人和民族灵魂的最深处。叶姆斯列夫的表述优美而确切。 2008/2/26 关于语言学和艺术喜欢文学,红楼梦里的大大小小,老老少少都成了“熟人”,自己偶尔也会舞文弄墨
钟情电影,会把某部影片一遍又一遍地观赏,并且一遍又一遍地感动
迷恋绘画,会不自觉留恋于凡高灼烧般的向日葵和莫奈撑伞的女人中那些神奇的光和影的世界
爱慕音乐,愿意在昆曲的百转千回里去倾听杜丽娘“为爱而死,为爱而生”故事,心潮也会在柴可夫斯基的D大调小提琴协奏攀越顶峰时产生些许的澎湃
可惜的是,我所从事的专业居然跟任何的艺术都不搭边儿。 语言学,现代汉语老师课上的第一句就说:文学是艺术,语言是科学。 当有人在滔滔不绝时,语言学家会思考他语篇是否连贯;当有人用某种方言说话时,语言工作者会首先想到这个人所使用的方言里面到底有几个声调;当大家在把“你吃了吗?”作为一句习焉不察的客气话随口说出时,搞语言学的人会琢磨人们为什么会这么说,为什么不会是“Hey”或者“Aniong”。 语言学强调逻辑思维,注重科学推理,讲究“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这一性质在很多人看来,毫无疑问当属科学的范畴。 可是,总想问一句,什么是艺术?而什么又是科学? 语言从古老的蛮荒时代开始,作为人类社会不可或缺的要素而产生并绵延至今。那是一个怎样神奇的世界啊,简简单单的二十几个音位,分分合合,合合分分,连缀成一串串语流,竟能够如此精妙地表达人类的思想和情感,哲学论辩的火花,古人先贤的智慧,还有那世世代代说不完道不尽的爱情故事,都在那些文字和字母默默地穿梭往来中,变成一句句话,一片片竹简,一本本图书。它如此重要,像生活中的空气,不希求人们过多的关注,却从未间断地为人们提供生命的动力;它如此复杂,像夜空中的繁星,时隐时现,漫撒于天幕,却能够告诉迷途的人一个永恒的方向。 未完待续…… 2006/8/19 “的”字的有无问题讨论问题: 能日行千里的马称为千里马,天天跑运输的马却不能称为运输马,这是为什么?
“他的儿子”可以省去“的”而说“他儿子”,“他的小狗”却不能省去“的”而说“他小狗”,这又是为什么? 讨论1:
一 千里马是“日行千里的马”的简缩,“千里”做定语语意明了。“运输马”是个有歧义的结构,即动宾和偏正。
二 汉语重意合而不重形合。表面看来二者是相同的,“他儿子”可以有两种理解“他的儿子”和“他是儿子”,在事实上后者是不能成立的,因为任何“他”都是某个人的儿子,在交际中这个语义是不成立的。所以,这时不同的语法结构表示相同的语义。 后者“他小狗”可以存在两种理解,所以需要用不同的语法形式区分开来。 讨论2:
对这个问题沈家煊先生曾经提出过解释,他的意见是,如果代词后面的名词和代词之间有不可让渡的关系,则中间的“的”可以省略。所谓让渡就是可转让的意思,不可让渡的关系自然就是不可转让的关系,也就是意味着关系的专一化。在汉语中,代词和名词之间的这种关系实际上是反映着这些词所表述的事物之间的统一关系,由此可见,沈先生在提出这种理论时所凭借的不是语法关系而是二词所表述的事物之间的逻辑关系,这不正好说明“的”的取舍所凭借的是逻辑法则而不是语法规则吗?其实,用可不可以让渡来表示事物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狭义的理解,广义的理解还是应当用有没有内在联系来表示事物之间的关系。所谓内在联系是一种不受时空影响的关系,比如亲属关系,祖籍关系,专业关系,职业关系,性别关系,都与时空无关。另外,事物和性状、内在特征、特定功能也都表现着超时空的关系。若所表述的两个事物或事物的两方面有内在联系,则表述中所使用的二词之间的“的”可省,否则,其间的“的”不能省。根据这个原则就可以不用“的”作中介而直接写出:
我儿子、张三母亲、李四弟弟,—亲属关系 中国人、华侨、东北虎, —祖籍关系 科学家、文化人、新闻工作者,—专业关系 油漆工人、建筑师、医生, —职业关系 男人、母牛、雄鸡, —性别关系 白马、美女、红花, —事物和性状 千里马、柴油机、高射炮, —事物和特征 电视机、耕牛、看家狗, —事物和特定功能, 之所以称千里马是因为这种马有日行千里的特征,跑运输不是马的专职,故没有运输马之称。人和动物没有血缘关系,只有所有关系,所有关系是会受时空影响的。 总之,表述有着内在联系的双方时,都可以不用“的”作为中介而将其直接统一起来。其实,这种有内在联系的双方的统一表述并不是无缘无故的,它反映了隐藏在汉语中的统一论世界观。能单说的统一表述都反映了超时空的内在联系,然而在说话人看来,至少在说话时间内某物和“我”的联系是内在的,或者说不可让渡的,于是就把不能单说的统一表述放在句中说了,比如把不能单说的“我桌子”放在句首:“我桌子上的铅笔谁拿了”。 “的”似乎是一个把两方面拉扯拢来的中介角色,然而当此两方有亲密的内在联系时,这个中介角色就可以省去,甚至还不能有。现在就来谈谈你的命题“我思维敏捷”。
我认为“我的思维敏捷”和“我思维敏捷”的意义不完全相同,前一句的话题(或者说是主语)是“思维”,表示“敏捷”是我的思维特性;后一句的话题是“我”,表示“思维敏捷”是我的特性。相比之下,后一句的语气和语义要肯定得多。 内在属性总是客观存在的,然而却不是不能变更的,比如一条普通的“看家犬”,只要它的本质条件好,就可以将它训练成“猎犬”;同样,一个“中国人”如果加入美国籍,自然也就成了“美国人”了。诚然,这些特性的改变是主观促成的,但却是客观存在的,你能说改变后的特性不是内在的吗?生命的基因也可以人为的改受,你能说改变后的基因不是基因吗? 讨论3:
我们可以说“他的儿子”也可以说“他儿子”,我们可以说“他的小狗”却不可以说“他小狗”,窃以为应当从大的句法范围内考察这个问题。试比较下面的句对:
1)他的儿子病了/ 他儿子病了 2)他的时间不够/他时间不够 3)他的屋子着火了/他屋子着火了 还有很多相似的句对可以列出。“他+的+N”结构是主体属性结构,可以把该结构视为一个整体在句中实现主语的功能;而“他+N”结构是话题述位结构,“他”在该一句法结构中只是充当了话语对象的角色。这一点可以从德语的资料中加以引证,试看下面的例子: Mir is kalt. (我冷) 在此,德语mir用的第三格表示对象。从这个汉语的事实出发,我们可以得知,完全否认汉语的形态变化,不能透过现象看本质,往往模糊了汉语的规律。 2006/7/18 词组和句法结构的关系把词组成为句法结构,是否是跨越了语言结构的层次性,一下子从词组的层面到句子的层次,毕竟这两者之间还是有区别的。反过来我们是否可以说句法结构就是词组呢?
说词组有时称句法结构,不存在跨越层级问题。一般说来,语法有词法、句法之分。词的构成和词形变化都没有超出词的范围,属词法;词组是由词组成的大于词的单位,其构成、功能等等已经超出词的范围,故属于句法。“结构”一词有双重含义,可指结构关系,也可指结构体。称词组为句法结构,意即词组是句法性质的结构体,并不意味着必然与句子发生关联。 2006/7/11 关于汉语词类划分的几个观点1)没有人能够论证汉语实词不能分类,其实可以说得再一般一些,没有人能够论证任何东西不能分类。因为,给定一定的标准,任何东西都可以分类。比如,对于汉语实词,按照其包含的字的个数,不是能够给出很完美的类么?再比如,按照意义,如果有初始的近义假设,意义分类照样分得出。Wordnet不就这样来的么?
2)分类是无论如何可以进行的。关键是是否可以分得清楚。分得清楚,分类标准和分类结果才有意义;分不清楚,分类标准和分类结果就没有意义。我相信有些前辈学者之所以说汉语实词不能分类,多半是指分不清楚,分类结果没有意义。 3)语法功能,包括是否可以充当某种句子成分,当然是汉语实词分类的一个可能的标准,可以据此对汉语实词进行分类。可是是否分得清恕我直言并不是语言学家拿几个典型例子加以说明就可以断定的,是一个很复杂的统计问题,直到目前也应当是一个open problem。结果有两种,分得清与分不清。 4)依据语法功能的标准,如果以聚类观点看待词类,其结果是“词类无定”,即没有一定的词类体系。这与“词无定类”的严重性至少差不多。这方面可能还需要展开讨论。 1)说到汉语实词分类“分得清”与“分不清”,这就涉及到两种范畴观的问题了。过去经典的范畴化理论认为,范畴之间有明确的界限,一个成员要么属于、要么不属于某一个范畴,就看它是否具备这一范畴的界定特征,是否满足某些充分和必要条件。与此相反,基于原型的现代范畴化理论认为,范畴不一定能用一组充分必要特征来下定义,实体的范畴化是建立在好的清楚的样本基础之上的,同一范畴的成员有典型成员与边缘成员的不同,范畴之间的界限是模糊的、不固定的。这就是说,经典的范畴化理论认为,范畴之间必须分得清清楚楚,不然就没有意义。而原型范畴化理论则认为,范畴之间大致上能够分清就可以了,某些成员可能处于两个范畴之间的中间状态,但是这种情况的存在并不能说明范畴的区分没有意义。 2)汉语的词类范畴是个原型范畴,关于这一点,可以参阅袁毓林《词类范畴的家族相似性》一文,这里不拟多说。 3)汉语实词的分类大致上是能够分清的,新版的《现代汉语词典》就是证明。 2006/6/4 一段很有哲理的文字
2006/4/5 演绎 推理我在《我看流派》一文的“附錄2﹕方法論語條兒” 裏列了“贊成”、“反對”及“需要補充說明”的語條兒20餘則,其中每一則都可以寫長長的文章。這裏挑“贊成”之1和3合起來談談。 這两則是: 演繹﹐只有演繹﹐才是推動科學的動力。 概括 (generalization) 是必要的﹐歸納 (induction) 是無效的。 首先要分清楚什麼是概括 (generalization)﹐什麼是歸納 (induction)。這兩個不同的概念在很多人筆下是不分的。歸納的實質在於在概括的基礎上作預言 (prediction)。兩者的區別在於﹕沒有了預言﹐就是概括;加上了預言﹐就是歸納法。因為科學是要作預言的﹐是要用有限材料來作全稱判斷的﹐是要小本錢做大買賣的 (“贊成”之6)﹐所以單單作概括﹐對科學來說是不夠的。概括無處不在﹐你隨便說句話﹐比如“有人喜歡吃肉”﹐甚至“他喜歡吃肉”﹐都是在概括。但如果在概括的基礎上作預言﹐也就是進行“歸納”﹐那麼這樣的預言只是假說性質﹐而不具備證明的效力。 科學研究包括兩個步驟﹕第一步是提假設﹑作發現﹑想點子的隨機探索過程。第二步是邏輯評價的遞歸過程。這兩個步驟也就是康德說的“發現的心理學和評價的邏輯”。 歸納可以是假設的來源之一﹐但遠非全部。假設可以來自純邏輯方法 (即排列所有邏輯可能性甚至不可能性)﹐但大部分來自非邏輯方法﹐如類比﹑類推﹑移植﹑外展/溯因法 (the method of abduction)﹑概括﹑歸納﹑觸景生情﹑移花接木﹑靈感﹑頓悟﹑甚至做夢。所有這些 (除了純邏輯方法外) 都可歸到“聯想”名下。但這僅僅是做研究的第一步“隨機探索”。重要的是第二步“邏輯評價”。在這第二步﹐只有演繹邏輯派得上用場﹐歸納﹑類比﹑外展等等所有其他都是不管用的。 為什麼第二步才重要呢﹖因為第一步要教也沒法教 (見下段)﹐不教也能無師自通﹐再落後的文明中也有的是由聯想 (包括歸納) 產生的“知識”﹐照羅素的說法﹐動物 (火雞和馬) 都會[注1]。而這第二步就不是人人都會了 (朱曉農1990b)。首先﹐不是每個民族都發展出了演繹邏輯﹐實際上只有說印歐語的才有﹐其他民族是要西天取經的。其次﹐即使西天活佛菩薩﹐也是要通過學習﹑操練﹑修行才能學得。 科學訓練就是學會證明的方法﹐知道證明的途徑﹐也就是演繹邏輯推理訓練。至於怎麼樣提出假說﹐怎麼樣學會這個本事﹐本質上不是靠有步驟的訓練﹐而是靠講不出所以然的“薰陶”。這是一個“思想自由創造”的結果﹐“藝術創造”的結果。面對同樣的材料﹐可以做出無數種概括﹑無數種聯想﹑無數種……挑選哪一種概括作為假說﹐如何“歸納”﹐如何聯想﹐其間沒有邏輯之道﹐所以那是科學以外的問題。你可以說這是“科學鑒賞力”、“科學素養”。這一步是我們現在無法控制的﹐只能靠“潛移默化”﹐而學會第二步則是教育的主要責任。 綜上所述﹐歸納對於研究的關鍵“證明/評價”來說是無效的﹑無用的。對于第一步“假設/發現/探索”來說﹐它只是眾多途徑之一﹐而且使用起來一定要注意幾個陷阱。 首先﹐歸納可能是盲目的。我在一門研究生的課上 Research Methodology in Language Studies,舉過個例子﹕咱們在座十幾個人﹐歸納 (其實是“概括”) 起來﹐有無數條結論。比如“在座所有的人都不超過2米”﹐“不超過2米01” ﹐“不超過2米001”……“不低於1米”﹐“不低于……”﹐“都有頭髮”﹐“都沒有……”﹐“頭髮長短和身高成負相關”﹐“聽了這些話都笑”……那麼哪些歸納/概括是我們需要的呢﹖就看你想做什麼事情﹐在什麼理論指導下﹐想證實/證偽什麼假說了。 其次﹐歸納可能會走叉道。舉個兒化的例子﹐甲方言中有如下兒化情況﹕ 1﹑畫眉兒﹑金戒指兒﹑丁香兒(耳環)﹔ 2﹑狗官兒﹑拖油瓶兒﹑貓頭鳥兒﹔ 3﹑表哥兒﹑老太公兒﹑小娘兒。 歸納結論之一﹕甲方言中兒化可以表示各種感情色彩﹐表喜愛如 (1)﹐表憎惡如 (2)﹐表親熱和尊敬如 (3)。 乙方言﹕ 1﹑表喜愛親昵﹕哥們兒﹑老頭兒 2﹑表厭惡輕蔑﹕小偷兒﹑混混兒 3﹑中性﹕桃兒﹑杏兒﹑棍兒 歸納結論之二﹕乙方言中兒化可以表示各種感情色彩。 丙方言中有類似情況﹕ 1﹑表示喜愛親昵﹕糖囝(糖果兒)﹐妹囝(小姑娘)﹐乖囝(乖乖)﹐罕囝(嬌兒)。 2﹑表示輕蔑或厭惡﹕賊囝(小偷兒)﹐媾囝(小娼婦)﹐敗囝(敗家子)。 歸納結論之三﹕丙方言中相當于兒化的囝化可以表示各種感情色彩。 …… 歸納結論之四﹕各方言的兒化都可以表示各種感情色彩。 假定沒發現反例﹐或者就到此為止﹐這樣的“歸納”能同意嗎﹖ 我想大家不會同意﹐否則就要同意如下歸納﹕某人第一天喝威士忌加蘇打水喝醉了﹐第二天喝白蘭地加蘇打又醉了﹐第三天喝杜松子加蘇打還是醉了﹐他歸納說﹕蘇打水致醉。 第三﹑歸納可能是無力的。有時候﹐材料再多﹑再歸納也沒用﹐不要說沒有理論上的意義﹐就是想說明一個實際問題都辦不到。例如你蒐集了一千個無定NP主語句的例句﹐你會發現這類句子的“謂語都是動詞﹐沒有發現形容詞謂語句﹐憑語感﹐形容詞做謂語似乎不可能﹐但材料有限﹐不能斷言”。這樣說是不是有點“唯材料至上”、“唯歸納可行”﹖一有困難就想到“材料有限”﹐要是例句增加到一萬個又怎麼樣呢﹖語言是個無限集合﹐要證明什麼有﹐增加材料也許“歸納”得出。但也可能辦不到﹐因為本來就沒有。至於想證明什麼無﹐材料隨你增加到多多還是沒法證明。其實﹐材料再多﹐在整個語言系統中占的比例都趨向於零﹐因為作為分母的語言的全部句子是個無窮集合。邏輯實證主義者卡爾納普想用概率主義來挽救歸納主義以作為知識的可靠基礎﹐就是在這兒走上了麥城。解決這個問題得從假設-演繹著手﹐見拙作《語法研究中的假設演繹法﹕從主語有定無定談起》(朱曉農1988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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